提交人 | 康小斌 |
提交时间 | 2016-05-23 19:11:14 |
信件标题 | 退耕还林账户款项分户 |
信件内容 | 县长同志您好,我想咨询退耕还林款项分户问题。由于现在家庭人口变化,嫂子和老母亲因钱财问题不时大脑。须将以前的哥哥名下的15亩退耕还林地分三部分。村委已开好证明但到南川办理时种种问题负责人给出回答没经验无法处理故请上级领导参与,我如何办理才能解决问题,谢谢。 |
回复部门 | 林业局 |
回复时间 | 2016-05-25 11:43:17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来信已收悉,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将你反映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退耕还林款项分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由本人(原退耕户)提出书面申请(在申请中需说明变更理由,变更后的户名及面积); 2.乡村两级证明; 3.申请人、变更后户主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户主的一折通、林权证、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变更业务由乡镇林业站审核无异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县退耕办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镇原县林业局 201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