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人 | 景学文 |
提交时间 | 2016-07-17 23:12:46 |
信件标题 | 为父母申请低保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您好! 我原是郭原乡景原村景俭自然村村民景学文,后因上学需要已将户口提出,无法签回老家,只能跟随工作地址。现在在广东东莞打工,家中父亲景维洲今年67岁,母亲杨秀梅65岁。 我家住在偏远山区,由于遭受山体滑坡影响,现在唯一的房子也是到处是裂缝,一下大雨就到处漏雨。由于是土房子,及其危险。 家庭耕地只有一块在家旁边,其他都是需要翻山,劳动强度非常大。日积月累似的两位老人浑身是病,基本已经没有劳动能力。只能种家里旁边的地维持生活。 我是14年底结婚,当时结婚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还借了10多万。去年年底我爱人因为怀孕期间的阑尾炎做手术,有花了差不多2万多,现在小孩子刚出生没多久,我的爱人照顾小孩子,全家就我一个人在工作,现在每个月基本4000多工资。给小孩子买奶粉,加之这边消费相比家里要高许多,所以基本没剩下多少。还有几万的债务还没还清。 就我们村目前情况而言,我们家算是最不景气的,看到现在县里有很多扶贫政策,但是村里一直没给过名额,所以向县领导为我的父母申请低保,也请领导可以到我们家实际调查。 希望领导批准! |
回复部门 | 县委办 |
回复时间 | 2016-07-25 09:21:30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低保评定有严格的政策规定,需要先提出申请,并经过村民大会评议等程序。请将您的家庭困难情况写出申请,交村委会按政策程序办理。如果您觉得评定不够准确或有其他问题,可向郭原乡政府7156267或者县民政局7121819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镇原县委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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