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人 | 张乐乐 |
提交时间 | 2016-08-10 08:13:44 |
信件标题 | 棚户区改造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工作人员您好 我是赤马行政村村名张乐乐,现在对我县棚户区改造政策的有关规定还不了解,想咨询一下我县农村家庭符合哪些条件可申请棚户区改造项目,我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审批标准是什么。谢谢解答 |
回复部门 | 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6-08-10 10:57:30 |
回复内容 | 按照省、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要求,根据镇发[2014]12号文件及镇政发[2014]78号文件精神,全县棚户区改造范围包括县城12平方公里规划区和开边、三岔、孟坝、太平、屯字、平泉6个建制镇的规划区及城乡结合部、产业园区、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基础设施简陋、房屋建成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居住区域,包括城市棚户区、城中区、旧城区、老旧住宅区。 镇原县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