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人 | 刘铎 |
提交时间 | 2016-11-03 11:43:51 |
信件标题 | 新生儿户口的办理 |
信件内容 | 同志您好 我是南川乡和平村刘沟自然村的村民,由于常年在外的上班,现欲给刚出生的小孩办理户口,请问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办理户口有没有时间期限?是否需要本人申请办理? 谢谢! |
回复部门 | 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16-11-04 15:38:48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关于你咨询新生婴儿申报户口的问题,根据镇原县公安局户政管理工作规定(镇公发201429号)相关规定,你需提供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的血型化验单。1-6岁由派出所直接办理,6岁以上县公安局审批,需要监护人申请办理。 镇原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