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人 | 张志科 |
提交时间 | 2017-08-05 19:17:18 |
信件标题 | 孤寡老人养老金领取之路怎么这样曲折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 你好,我是白马寺大队的一个村民,今年62岁。终身未娶,腿部残疾,行动相当不便。根据国家政策,我有享受领取养老金的权利。然在多次领钱路上,却困难层层。养老金到目前为至,仍未打到折子上,我拖着行动不便的腿,多次徘徊于村上,大队,以及乡上,可个个推诿扯皮,我又是一个文盲,可文盲老人也要生活啊,既然国家有这个政策,那我们县为什么就不能将其落到实处,给我一个孤独老人一点生活的希望呢?2017年4月我曾给领导反应过此事,4月10日,县社保局告知5月份就可以开始领取,然如今已是8月份,可依然无法领取。我从未过分的想着要怎么样,我只是想知道,这究竟到底是怎么回事?还需要我做什么?是不是还有一大堆理由在等着我呢?若有,请一次性告诉我好吗?是不是回头又找一大堆属于我的理由来搪塞我,然后又是同样的结果——就是领不到??? 领导是父母官,可父母官总不能老是高高在上吧,我恳请县领导能够重视此事,帮我或者有类似情况的村民们予以解决。你们的一个电话,你们的一份关注,就能使我布满乌云的天气瞬间阳光明媚。 再次深深感谢,解决为盼! 一个孤独老人无奈之中向政府的求助。 2017年8月5日 |
回复部门 | 社保局 |
回复时间 | 2017-08-07 14:42:29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现将你反映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于2011年实行,而你本人当年未满60周岁,需每年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经调查,你2011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2012年至2016年每年缴纳100元,2011年补缴钱直至今年7月份才由开边镇人社所上解至镇原县农村信用社养老金账户。按照《365足球即时比分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原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4〕111号)相关规定,你应补缴清2011年保费,并于缴清费用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此,你5-8月养老保险待遇将于8月底一次性予以补发,月发放标准为100元。 镇原县社会保险局 2017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