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7年第四季度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经本人申请,社区和房管部门初审并公示,初审符合保障条件家庭231户。经民政、住建、工商、车管、房管等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复审,有159户申请家庭符合保障条件,72户申请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日期: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0日。
举报电话:0934-7161589
附件:
1.2017年第四季度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复审符合保障条件名单.xls
2.2017年第四季度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复审不符合保障条件名单.xls
镇原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