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庆建发(2018)52号《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对物业企业实行信用管理,我局于2018年3月份对县域内的四家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百分制量化进行了考评,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
一、服务较好的物业服务企业:
镇原县德信物业公司
庆阳市睦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服务一般的物业服务企业:
镇原县金都兴隆园置业服务有限公司
镇原县怡嘉花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诚邀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积极谏言献策参与我县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镇原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