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4808 | 文 号: | 镇发改发〔2018〕111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发布日期: | 2018-07-30 |
名 称: | 关于镇原县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县卫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 (镇卫发〔2018〕121号)收悉。经委托平凉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平项评〔2018〕251号对该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评审,认为该项目可研报告基本符合编制深度要求,建设方案符合县城发展规划,同意开展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镇原县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县城西区
三、项目法人代表:王自有(镇原县中医院院长)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随着县区经济的发展及人口增长,县中医医院现有规模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镇原县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大、中型医疗机构的功能,既能提高医院的诊疗水平和应急能力,又能兼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双重需要。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五、建设规模:新建四层框架结构门急诊综合业务楼一幢13500平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725.3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3780万元,其余为县财政自筹。
七、建设项目节能和环保等相关要求:项目应遵循合理用能标准,提高能源利用率,落实节能措施。遵守环保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方面要求,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办理。
望接文后,在初设和施工图阶段,严格把关,优化各专业设计,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充分发挥效益。
附件: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业务楼 项目招标表.xls
二○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