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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GK/2018-3700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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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18-07-18 |
名 称: |
镇原县公安局关于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入户采集工作的通告 |
镇原县公安局关于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入户采集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7-18 来源:公安局 作者:公安局 责任编辑:祁元华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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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为准确掌握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辖区房屋、单位底数,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大幅提升城镇化率,为党政决策、公安实战、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提供信息支撑,推动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同步发展,构建幸福、和谐、平安镇原,根据公安部、甘肃省公安厅、庆阳市公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镇原县公安局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以下简称“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登记的主要内容
(一)标准地址登记内容:城区包括实有房屋所在的街、路、巷、楼、门、牌、号,农村包括实有房屋所在的村、组、门牌号。
(二)实有人口登记内容: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员、流入居住人员以及长期在我辖区居住的无户口人员等实有人员信息。
(三)实有房屋登记内容:包括房屋产权人信息、房屋结构、用途、面积、房间数、实有人口数、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实有单位登记内容:包括机关、团体、法人、企业、事业等非自然人实体及其下属部门,以及社会群体单位、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注册资金、有效期、单位从业人员等信息。
二、信息采集的方式方法
(一)辖区各派出所民警将全面入户进行采集、核对,请您提前准备好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等证件材料,如实、详细提供本人及房屋居住人员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二)如果您因白天外出上班、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在家,信息采集人员将通过电话、贴留言条等方式与您进行预约,在您方便时上门进行采集核对,您也可以直接和辖区民警联系预约,我们将及时上门进行采集、核对。
为了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违法犯罪人员有机可乘,我们在此提醒大家:见到前来采集信息的工作人员,首先确认该工作人员是否为辖区派出所民警,再提供个人及相关信息,若发现有人乘机非法获取您及他人的相关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及时报警,我们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居民朋友们,“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事关全县人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计,如实提供准确的信息,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为自己和家庭负责的一种态度。在此,我们郑重承诺: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我们将按照法律规定严格保密,也请广大群众在百忙中抽出时间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你们的支持、理解和配合,是这次信息采集工作成败的关键,在此,我们对各位居民的支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信息采集可能给您生活、工作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镇原县公安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