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481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18-08-01 |
名 称: | 中共镇原县委巡察工作公告 |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县委决定,开展2018年第一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和范围
本轮巡察从2018年7月26开始至9月26日结束,共60天,遇特殊情况,最多延长5天。巡察新集乡、新城镇2个乡镇和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和县水务局4个县直部门。
二、巡察分组和举报电话
第一巡察组:
组 长:朱永先 县纪委派驻县农牧局纪委书记
副 组 长:马宁强 县纪委派驻县卫计执法局纪检组长
联 络 员:张玺应 城关镇政府主任科员
组 员:范培全 县国土局干部
毛宏元 县审计局干部
马明霞 县畜牧局干部
常 倩 县水保局干部
李 珍 县农经局干部
巡察对象:县发改局、县民政局、新集乡(新庄、崾岘村)
举报电话:18993435610
第二巡察组:
组 长:王天平 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副 组 长:许金国 县纪委派驻县文广局纪委书记
联 络 员:何如盼 庙渠乡政府主任科员
组 员:王学伟 县教体局干部
成建敏 县司法局干部
田 敏 县质监局干部
张春武 县财政局干部
李 娜 县农经局干部
巡察对象:县卫计局、县水务局、新城镇(孙痷、孟寨村)
举报电话:18993429110
三、巡察内容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1.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存在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不到位;对本乡镇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领导不力、处理不当,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给党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失;团结、领导、动员、教育群众能力不足,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2.是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是否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3.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党的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班子不团结、违规决策、软弱涣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不力,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等问题;4.是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等问题。
(二)执行党的纪律方面:1.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2.是否违反廉洁纪律,存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问题;3.是否违反组织纪律,存在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4.是否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存在作风不民主、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行为不守纪等问题。
(三)扶贫领域工作落实方面:1.“一户一策”方案制定落实是否切合实际,贫困户是否有产业支撑,是否存在惠农惠民政策不公开、不透明,执行打折扣,搞变通,缩水走样的问题;2.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违规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违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和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私存私放扶贫资金等问题;3.是否存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有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的问题;4.是否存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等问题;5.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乡匪村霸”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6.是否存在扶贫工作不扎实不认真,扶贫对象、内容、措施不精准不精细,扶贫考核不严格不真实,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不报告、不纠正等问题。
(四)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方面:1.是否存在履行职责不担当的问题,贯彻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和“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娱乐化、庸俗化,工作只喊口号、不见行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重点项目不落地、重大工程建设迟缓、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招商引资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减少,对上级部门督查、审计、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对职责内事项推卸责任、推诿应付,担责不尽责,履职不到位。2.是否存在为民服务不作为的问题,工作消极应付、慵懒散漫、不思进取,为官不为,对重要文件、重要事项压着不办、故意拖延、推诿扯皮;对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形同虚设,不严格执行、不坚决落实,应当提供的服务不提供,应当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者要求群众提供各类实无必要的证明和手续,折腾办事群众,服务意识不强等。3.是否存在落实任务弄虚作假的问题,在工作中故意造假,“垒大户”“造盆景”,搞假情况、假典型,联系群众、对口帮扶、为民办实事等搞形式、走过场,不顾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
四、巡察方式
巡察组在巡察工作期间,将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不对被巡察单位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做个人表态。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个别谈话、询问、入户走访、查阅账务账簿、召开专题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巡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巡察工作,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镇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