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以德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2、做好摸底和学籍管理工作,保证本地段常住户籍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发布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
4、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加强教材研究和校本课程的开发,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5、重视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做好考勤、考核、考评工作。
6、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和加强学生的卫生保健教育,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7、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
8、搞好校园文化建设,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9、做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各项工作。
10、认真搞好校产、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镇原县兴华初级中学为镇原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单位,共有1所学校。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7年,决算收入97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6.32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910.3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719.49万元,占79.04%,项目支出190.81,占20.96%。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 831.45万元,占91.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85万元,占8.66%。
(二) “三公”经费
2017年,镇原县兴华初级中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落实零招待,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镇原县兴华初级中学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8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镇原县兴华初级中学资产总额为1249.31万元。
(五)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一般预算为976.32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镇原县兴华初级中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