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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8-115 文 号:
发布机构: 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8-07-04
名 称: 2018年7月4日镇原县环保局拟作出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2018年7月4日镇原县环保局拟作出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04 来源:环保局 作者:环保局 责任编辑:祁元华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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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镇原县惠达家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备案,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镇原县惠达家园建设项目

镇原县县城南区

镇原县宏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4955.78m2,建筑面积136844.26m2。新建住宅楼10栋,附属用房3栋以及绿化、化粪池、道路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764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施工期:(1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将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2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将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工程施工单位应该在工地建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建筑施工,不外排。在施工场地内建临时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另外,施工单位在场地内做好排水沟,施工期雨水和基坑水经过沉淀后再排入雨水管网,防止堵塞管道。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尽量避免在午休时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同时对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以减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请环保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4施工建设时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将其中可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进行回收再利用,其他成分外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土方集中存放,外售至其他用土单位或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运营期:(1)建化粪池(23格结构,共200m3,化粪池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镇原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2化粪池地埋式,臭气主要通过地面绿化控制。封闭式垃圾仓,与最近建筑保持5m以上距离,每天清运。3在居住区内沿居民住宅楼各单元前布置一个分类垃圾桶,各居民楼的垃圾由小区物业保洁员收集运至小区内垃圾收集仓,每天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转运到镇原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示期限:201874日—2018710(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镇原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09347121090 传真:0934712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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